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9:30—12:00、14:30—17: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9:30—12:00、14:30—17:00。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507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1号院2号楼)。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1份(需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大学起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附件1)、《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国外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2025年国外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承诺书》(附件2)。
(四)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或者相关佐证材料。
(六)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七)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5)各1份。
(八)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对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因递补人员疏忽错过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五)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五、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1-6385013、638509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2017094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