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9:00-12:00,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综合楼202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凡不符合条件,填错民族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每份打印一张纸上,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1寸蓝底近照3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3.大学以来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大学以来所有学历教育阶段都需提供)。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写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应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工作经历。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明确入党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面试语种确认书》各1份。
7.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现场需填写表格。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分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复审后,如需补充或替换材料的,应提前联系告知。
三、其他
(一)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二)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由招聘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12:00后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如报名预留电话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未达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五)资格复审后,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六)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0471-4813345、4813645(工作日接听)。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标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20113223.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