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省考申论热点: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发布
18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的相关情况。发布会现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在回答记者提问环节时表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学校包括一些家长存在着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为了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就是要破‘五唯’。要破,就要先立。”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评价指南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合格程度,又要关注进步程度、努力程度;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整体成效和全面发展,又要关注特色发展和个性发展;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既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又要构建外部评价体系;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指南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等。
朱东斌表示,“整体来讲,我们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都是围绕着素质教育的导向,围绕着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