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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兴安盟乌兰浩特第三批青年见习单位需求40人公告

乌兰浩特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 2021-09-2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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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三批申报青年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流程的函》、《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0〕78号)的要求和《关于印发兴安盟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0}15号),经过用人单位申请,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人社局审批,现将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二批5家申报青年见习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同时面向社会公告,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向见习单位直接申请见习,或向当地就业部门登记申请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

  2、 见习人员无自治区、区外、农村、城市户籍限制。

  3、 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它人员按16--24周岁青年界定。

  4、 未就业、失业人员以本人《就业创业证》登记状态为准。

  5、 与见习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纳入青年见习。

  6、 见习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提供证件: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4、免冠彩色照片二寸3张。

  5、《就业创业证》,如没有此证请到市人社局大楼一楼大厅大厅5、6号窗口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22702

  见习咨询电话:0482-8222708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三批申报青年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qb76PAd4443J04XjOjd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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