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兴安盟乌兰浩特第三批申报青年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40人公告
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三批申报青年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流程的函》、《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0〕78号)的要求和《关于印发兴安盟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0}15号),经过用人单位申请,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初审,人社局审批,现将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二批5家申报青年见习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同时面向社会公告,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向见习单位直接申请见习,或向当地就业部门登记申请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
2、 见习人员无自治区、区外、农村、城市户籍限制。
3、 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它人员按16--24周岁青年界定。
4、 未就业、失业人员以本人《就业创业证》登记状态为准。
5、 与见习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纳入青年见习。
6、 见习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提供证件: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4、免冠彩色照片二寸3张。
5、《就业创业证》,如没有此证请到市人社局大楼一楼大厅大厅5、6号窗口办理。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22702
见习咨询电话:0482-8222708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
原标题:乌兰浩特市2021年第三批申报青年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qb76PAd4443J04XjOjd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