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海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程序
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7:00。
(1)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勃湾区所有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和乌海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同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直接进入考核。
筛选赋分规则: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
2.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
3.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
4.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5.同等学历、院校的考生,乌海籍和乌海生源优先;
6.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国家级荣誉奖励优先于省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中共党员,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筛选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后,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未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考核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申报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入党时间截至到2020年5月11日。
5.未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勃湾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7.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8.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在乌海就读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盖章)。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分专业类别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通过考核的人员数量低于该专业类别引进计划数量的,经海勃湾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空余的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别。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员,如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在海勃湾区2020年8月前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录取,其他情况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递补规则
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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