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务员报考指导:新公务员晋升办法出台,备考事不宜迟
2020年3月3日发布了最新的《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一起来看一下新《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内容。
在新《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四条中明确了公务员的级别是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在第五条当中则明确了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在新的《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当中,明确了乡镇公务员晋级的具体办法。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这也就意味着,乡镇公务员的晋升不再“遥不可及”,基本是晋升级别时间为两年,也就为广大乡镇基层公务员向上晋升创造了条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考生备考报考乡镇基层公务员岗位时的顾虑。乡镇基层的岗位通常比县以上的岗位要多。新《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职级、级别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通过面向社会选拔、调任等方式进入机关的公务员,其级别按照新任领导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因此,每年新录用的公务员按照自身的学历,在试用考核期结束,考核合格之后,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级。
今年又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岌岌可危甚至濒临破产,个体经营者也面临倒闭的危机。很多原本在企业当中工作的人也将目光重新投向了考编制。考编人数增加,也就意味着省考的竞争力度提升。将报考方向投向基层岗位,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晋升制度明确,乡镇公务员的前景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