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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乌海党建公众号 | 2020-05-1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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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结束,现将开展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员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0年5月20日00:00至5月21日24:00。

  方式:考生将相关材料以彩色扫描件或照片(确保清晰)的形式,制作压缩包发送至whszzbrck@vip.163.com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类别+姓名+现居住地地址+联系方式。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须对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筛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及进入筛选环节资格。主动放弃复审的考生,则不再进入筛选环节,本人须作书面说明并签字后务于5月19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whszzbrck@yeah.net邮箱,并电话告知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取消筛选环节安排。联系电话:0473—3998816。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原件

  (3)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标明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原件,并加盖公章。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5)报名表中填写的本人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等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由院系出具获得相关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标明姓名、身份证号、何时获得何种荣誉奖励),并加盖公章。

  (6)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原件。

  (3)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须提供所在学校、院系或工作单位、街道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5)报名表中填写的本人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等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如因疫情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由院系出具获得相关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标明姓名、身份证号、何时获得何种荣誉奖励),并加盖公章。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

  (7)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原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vwDernWvaOY3v7pRhnt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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