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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刑法的种类

华图教育 | 2017-02-2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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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和附加刑又各有多种属于主刑的各个刑种只能独立适用,属于附加刑的各个刑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各位考生欢迎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nmghuatu 。

    内蒙古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刑法的种类

  (一)主刑

  主刑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刑法》规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二)附加刑

  1、罚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3)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种方法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更多阅读:内蒙古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备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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