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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8日通辽市举办招聘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2016-07-0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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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各地区7月招考信息汇总

  各用人单位和各位求职者: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就业工作,我中心于7月8日(星期五)在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举办现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招聘会同步进行,届时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积极踊跃参会,展示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8日(周五)(8:00-11:30)

  地点: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通辽市和平路616号人才市场,可乘9路、16路、109路公交车到达)

  二、技术支持:内蒙古招聘网(zph.nmgrc.com)

  三、参会办法

  所有报名单位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平台(zph.nmgrc.com),通过左上方企业会员中心注册用户名、密码(可重复使用)后,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扫描件)选择所要参加的招聘会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进入网站后台直接报名招聘会,通过审核后,选取展位,录入招聘信息。

  四、展位介绍

  本次招聘会设展位40组。

  1-35号展位为信息化智能展位,36-40号为标准展位。

  1、信息化智能展位由液晶电视、微型计算机、桌面触摸屏和身份证读卡器四部分组成,液晶电视能滚动播放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及视频宣传材料,求职者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投递简历,企业可上传单位图片和视频材料展示企业形象,无需准备招聘海报和意向表等材料;

  2、标准展位配备桌子1张、椅子2把。企业需自行携带立式展架和意向表。

  请各企业按需选择展位。

  五、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

  3、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手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

  4、用人单位禁止在大厅内吸烟、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

  5、使用信息化智能展位招聘的用人单位,要注意保护桌面触摸屏等设备,在设展招聘期间如有损坏,由该展位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5)8580693 8580695

  通辽市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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