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本次招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审查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9日-4月11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8:0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复审地点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与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证件及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后提交);
2.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直接学信网下载打印,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与所提交材料相关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478-5917866。
6.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1),经本人手写签字后提交。
7.未尽事宜按《公告》规定执行。后续公告请自行关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与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特此公告
附件:1.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乌拉特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乌拉特中旗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202504/t20250402_691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