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考信息

首页 > 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聘 > 招考信息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15人公告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 2025-03-20 08:42

收藏

文章页

内蒙古近期医疗公告 |  医疗考试交流群 |  辅导课程 |  护理学专业知识 教材+历年题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包头医学院直属附院、包头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保健于一体的自治区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于1951年建院,占地面积4.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00张。医院在职职工1152人,博士(在读博士)5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自治区级人才称号36人。专业技术科室50余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1个、国家中西医结合协同“旗舰”科室1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重点培育学科5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1个、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控制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研究所3个;包头市领先、重点和培育学科15个。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现面向社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需满足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含)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要求需一致(如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培养方案或课程考核等相关材料,经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经党委集体研究后认定)。

  (2)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行政楼二楼208人事科。

  (2)邮箱报名:byefyrsb@163.com,需上传全部报名材料。

  注意:通过邮箱报名人员收到医院发送的回复邮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如资格审核结束时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联系0472-3169518/3169863进行确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研究生在读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专业资格证原件。

  (6)个人填写好的《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两份)。

  (7)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由医院根据个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资格初审结果现场通知报名者(通过邮箱报名的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报名者),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由医院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时携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组考官构成为7人,本单位考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包头医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设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含),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由医院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医院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研究并报包头医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医院及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三、人才待遇

  (一)纳入包头市事业编制管理。

  (二)备案岗位聘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及包头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床护理岗位引进人才取得副主任护师以下职称的,可参照在编人员标准内聘十级岗位(含低职高聘)。

  (四)临床护理岗位引进人才根据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个人意愿分配护理岗位。

  (五)耳鼻咽喉科医师和临床护理岗位引进人才入职后给予2万元岗位绩效,3万元科研启动金。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或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相关人才待遇退回医院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0472-3169518(医院人事科)

  (五)监督电话:

  0472-3169512(医院纪委办公室)

  原文标题: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byerfy.com.cn/news_detail/385.html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