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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2名教师公告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网站 | 2025-03-1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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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教师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苏尼特左旗中小学决定引进2名教师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教师计划数2名(列入事业编制),其中:苏尼特左旗第一中学引进心理健康教师1名;苏尼特左旗第二小学引进心理健康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21日(不含)至2007年3月21日(含);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21日(不含)以后;

  5.毕业院校及学历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学历学位证俱全);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学历学位证俱全)。

  6.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7.普通话等级要求: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普通话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8.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之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现役军人;

  7.锡林郭勒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民族大学霍林河校区(原东区)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一楼(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14:30至17:00)。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

  5.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习经历: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研究生和博士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资格审查工作由苏尼特左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协助。

  8.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须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苏尼特左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3.试讲满分100分,划定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备课40分钟、试讲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从试讲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试讲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本次引进试讲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试讲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对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报经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引进。

  (六)引进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才占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解除引进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引进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解除引进合同: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5)2025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苏尼特左旗中小学教师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其他政策待遇按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党办发〔2024〕29号)执行。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或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时间、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苏尼特左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引进合同,予以清退。

  (四)办理入职手续后,因违法违纪收到相关处理或处分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况引进合同自动终止,安家费全额退还应聘单位,应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研函〔2022〕1号)文件为准。

  (六)本次引进教师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有假借本次引进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工作无关。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5204(苏尼特左旗教育局)

  0479—2521088(苏尼特左旗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2522500(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

  附件:1.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教师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

  民族大学引进教师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苏尼特左旗中小学2025年赴内蒙古民族大学引进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ntzq.gov.cn/sntzq/zfxxgk/tzgg/202503181933148833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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