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非气象类)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为做好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非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7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全区设12个盟市气象局、91个旗县(区)气象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非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71人。岗位详见《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非气象类》(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并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生。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的)。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at.com.cn)和内蒙古专业人才考培中心网站(http://www.nmrckp.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nmrckp.com。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09:00-2025年3月17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计划表》《目录》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签署《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主动报告亲属关系和回避情况。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学习经历填写不规范的不予审查通过。用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名的,要求必须持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写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应聘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说明。
2.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11日09:00-2025年3月18日12:00。
4.缴费时间:2025年3月11日9:00-2025年3月18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用为70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使用(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打印,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打印,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20日09:00-2025年3月22日09:00。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1-33351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0918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材料及考试大纲。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上午09:00-11:00
4.笔试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详见准考证)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和内蒙古专业人才考培中心网站发布。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排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具体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复审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有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备案,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与内蒙古气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在内蒙古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内蒙古气象部门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
校毕业生计划表-非气象类
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