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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 | 2025-01-1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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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1月11日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25年1月17日。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一七三二街与辉河路交叉口西北150米)。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于体检当日早7:40前到达鄂温克族自治旗原政务服务中心楼A区一楼大厅等待体检。体检后在医院缴费窗口缴纳体检费。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每人400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二)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切记有关事项。

  (二)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三)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四)“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五)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一)接受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应聘人员,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要求,应聘人员有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4.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将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长期。应聘人员有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其他要求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鄂温克族自治旗原政务服务中心A区6004室)领取调档函,并将本人人事档案送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人社局办公室(鄂温克族自治旗档案馆一楼)。

  注意: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调档函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送交。

  咨询联系电话:0470-8819317,0470-8819201(档案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体检承诺书

  2.体检须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月12日

  体检承诺书.doc【15 KB】

  体检须知.doc【13 KB】

  原文标题: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ewenke.gov.cn/News/show/1305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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