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加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加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加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12月29日上午11:00。报到时间10:30,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二)地点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2号)。
三、加试形式
(一)加试采取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以口述的方式翻译为蒙古语言,思考和翻译的时间共5分钟。
(二)加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3人组成,2人及以上考官给予合格的,即通过加试,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加试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及《报名登记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集中抽签确定加试顺序。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加试后领取),加试过程中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市未针对本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及“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73-3158021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名单
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wuhai.gov.cn/rsj/733324/733364/219577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