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12月24日下午开始陆续通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12楼四号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1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张1寸彩色近照(白底)。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9.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10.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附件3)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和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邮件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应聘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4),经本人手写签字并确认后,录制或扫描以电子格式报送。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
0471-5109289(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维权服务保障中心)
0471-3397015(内蒙古自治区工会事业发展中心)
0471-3327029(内蒙古工人疗养院)
0471-5109192(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监督电话:0471-510923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
2024年12月19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19173316.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