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家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
2.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125室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
2.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125室
3.资格复审递补事宜将以电话形式于12月21日开始陆续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顺畅。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2份,每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及服务项目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附件1)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
9.报考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10.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二、其他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0471-6604641、6274019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12月18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1815543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