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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招聘60名控制数人员公告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站 | 2024-12-1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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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乌拉特后旗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精神,乌拉特后旗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5年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60名。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在旗县苏木乡镇医疗机构招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对于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6.户籍、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日前(含“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乌拉特后旗人才储备、同工同酬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应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及“健康乌拉特后旗”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nmrsrc.ikaowu.com/exam/1761;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0日17:00;

  3.资格初审:2024年12月23日9:00至12月31日17:00;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7.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有户籍要求的同时上传: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的扫描件(pdf格式);

  (3)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后的PDF格式,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直接学信网下载后的PDF格式,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8.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注: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同步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岗位的笔试测试方向详见“岗位计划表”;

  4.除蒙医临床、蒙药岗位外,其余岗位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合成。采用分类笔试测试的应聘人员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采用非分类笔试测试的应聘人员成绩即是卷面实际百分制成绩。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成绩复核。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及“健康乌拉特后旗”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旗卫健委组织实施,到旗人社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旗人社部门会同旗卫健委统一进行,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旗人社部门备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旗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旗卫健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手印,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4)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乌拉特后旗”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旗卫健委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旗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3.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参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旗人社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凡被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招录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可依法解除、续订或终止聘用合同。同时,由旗卫健委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2.公办医疗机构控制数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有事业单位相应待遇和保障。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人员在本单位内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人事档案等方面,与单位内同岗同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聘用期内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乌后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78-4613635

  乌拉特后旗人民医院:0478-7853548

  乌拉特后旗蒙医医院:0478-2625104

  乌拉特后旗卫健委监督电话:0478-26215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8-0471

  附件: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

  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

  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7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乌拉特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lthq.gov.cn/tzgg/202412/t20241217_678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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