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含农村网格员)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本人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下午不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严格按照本人时间进行体检,不得随意更换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体检,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地点。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集宁区新华街259号)门诊楼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474—2253181)。
(三)体检费用为450元,个人自理(现金、微信均可支付)。
(四)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具体体检要求参照附件2《体检须知》。
(六)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工作结束后将进行考察相关工作,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集宁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集宁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农村网格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jnq.gov.cn/tzgg/1527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