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高校毕业生“扬帆启航”专项行动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人员简章
一、招募数量
按照达茂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茂旗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党办发〔2023〕40号)文件精神,达茂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人员,本次招募50人。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达茂旗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1988年2月4日以后出生);
2.曾在达茂旗服务,服务期满后3年内仍未就业的基层服务人员(1988年2月4日以后出生)。
曾在达茂旗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人员指:(1)不限户籍。(2)从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的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中的项目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募条件
1.报考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基层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4)身体健康,能满足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身份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
三、工作内容
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我旗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此次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确定入选名单、岗前培训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募简章
通过“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募简章,公告时间为5天。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www.nmzk.cn/,点击“报名”栏目,选取要报考的计划进行报名,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从2024年2月20日上午8:30开始至2月24日下午17:00截止。
3.报名须知:(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募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报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3)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或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5)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募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的,后果自负。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招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收取考务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会在第三方提供的网址发布。
3.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原因填错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0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资格审查
1.对笔试成绩合格并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要进行现场原件审核,现场审核的同时,需要考生对本人的报名相关信息签字确认。审核的时间和地址将通过“http://www.nmzk.cn/”推送给本人。
2.现场审核材料:(1)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曾在达茂旗服务期满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原件。(2)同时须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为户主页与个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事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募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同时相应增加岗位招募数。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入选名单将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同时相应增加岗位招募数;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旗人社局进行分配,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服务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同时相应增加岗位招募数。
(七)组织岗前培训
达茂旗人社局将对招募人员进行大学生服务基层专项培训,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39号)有关要求执行。
五、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签订服务协议,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岗位补贴标准为3450元/月。
(二)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入伍、升学、就业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离开服务岗位并终止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达茂旗与项目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统一签订服务协议,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和考评。
(四)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与服务单位在职人员享有同等休假、培训权利。
(五)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分配方案,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不服从分配意见,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同时相应增加岗位招募数。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募工作期间,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募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按照简章规定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和“达茂党建”“达茂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公众号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募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由达茂旗2023年高校毕业生“扬帆启航”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募咨询电话:0472-8423937
2.监督举报电话:0472-8425889
达茂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原文标题:达茂旗高校毕业生“扬帆启航”专项行动公开招募大学生社会服务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mlhq.gov.cn/gggs/2503972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