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非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简章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情况,组织开展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非教育类、医学类岗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岗位表(非教育类、医学类岗位)》(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对象及范围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区内外高校特别是自治区各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已于2023年6月29日—30日,在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现场或线上提交个人简历、报名表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9日(不含)至2005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6月29日(不含)后出生的;
7.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7月底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6月29日(不含)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阿拉善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确认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确认
1.符合前述招聘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3日09:00至8月25日18:00登录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als.gov.cn),再次确认岗位并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无需交纳报名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有关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在“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现场(或线上)申请的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3.报名确认前,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确认信息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确认信息表》中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最新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6.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已提交报名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的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应聘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确认,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应聘。
8.应聘人员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招聘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09:00至8月26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即报名确认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初审由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附后。
(三)打印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报名确认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开展。
(一)面试工作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持《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8:00到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纸化考试基地二楼(阿拉善左旗月亮湖路与腾飞路交叉口东北200米)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后,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后,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列编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向盟外流动,不可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引进人才标准的,经盟委人才办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六)招聘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0483-8353260(阿拉善盟委组织部)
0483-8332346(阿拉善盟人社局)
技术咨询电话:
0483-8771001(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监督电话:
0483-83338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七)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和阿拉善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件:(岗位表)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引才招聘专业岗位表.xls
原文标题: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善聚英才”自治区重点高校专项招聘(非教育类、医学类岗位)简章
原文链接:http://rsj.als.gov.cn/art/2023/8/21/art_5778_513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