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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锡林郭勒东乌旗公益性岗位招募30人公告

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8-1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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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锡林郭勒东乌旗公益性岗位招募30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本批次计划开发文员类(从事办公室辅助性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公益性岗位30个。

  二、招募范围及要求

  (一)所有招募人员均为经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下列2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要求熟练操作电脑,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未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其他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3、符合招募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在运管部门从事出租车运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注册从事经营活动的、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作为股东或参与企业分红等其他情形;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日期:8月14日起,报满即止。

  报名时间:8:30 — 12:00 14:30 —17:30

  (二)报名地点: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东乌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南厅28号窗口)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两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东乌旗城镇境内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四、资金来源

  上级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

  五、公益岗合同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六、公益岗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东乌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910元/月),用人单位给予的实际薪酬待遇以公益性岗位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七、公示

  拟招募人员确定后,由旗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位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对就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将年度考核结果报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补充招募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聘用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各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东乌旗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479-32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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