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直机关202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公开遴选(选调)各项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编制(市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类工作人员2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市政府公报编辑中心)文字综合类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选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调)人员范围
巴彦淖尔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的事业人员(不包括48号工勤人员)。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岗位只允许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市政府公报编辑中心事业岗位允许公务员、参公、事业身份人员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有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选调。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6.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文字综合岗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公告在巴彦淖尔党建网(http://www.bynrdj.gov.cn)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ppt://www.bskszx.com)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3月1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将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和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f8655641@126.com。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以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或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报考人员。初审资料不全的,市政府办公室将发送邮件标注所需提供和完善资料信息,重新补充填报,资格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遴选、选调计划数:报名人数)不低于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后,按比例核减遴选(选调)人数。
(二)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笔试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
五、资格复审
(一)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具体由市政府办公室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电话另行通知。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遴选、选调计划数: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和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三)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总成绩,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遴选、选调计划数:进入考察范围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八、考察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及岗位匹配度。
考察组将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方面的材料、《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干部聘任呈报表》或审批录用文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选调)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的主要依据。
3.被考察人员不符合报名或遴选(选调)岗位应当具备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二)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1:1的比例,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事宜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经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巴彦淖尔党建网和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批备案,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二)岗位考察。市政府办公室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选调)人员在公开遴选(选调)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且考察合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十、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成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选调)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遴选(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655637、8655658
监督举报电话:0478—8772810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
1.《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原文标题: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bskszx.com/html/4/Content1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