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补充公示
按照《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电话:0482—8267670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补充名单(兴安职业技术学院).xls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