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一、学院基本情况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一五”期间为建设包钢而配套建设的技工学校,由包钢兴办并一直由包钢管理,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升格为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2019年包头市人民政府与包钢集团签署协议,企业向政府移交教育、医疗等社会职能,学院正式移交包头市人民政府管理。
学院秉承“用心为师,学技做人”的校训,和“情商重于智商,技能重于知识”的教育理念,一直保持着勤奋务实的企业作风。经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学院共设置31个专业,包括制造、土建、资源开发与测量、电子信息、材料与能源、生化与药品、财经、旅游、公共事业、食品、护理等十一个专业大类,其中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包括稀土专业方向)是国家级骨干专业,也是自治区高职院校中唯一开设的专业。机械、电气、计算机等在自治区高职院校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此外学院还新开办了适应当前卫生健康行业发展需要的高职护理专业(大专)。
学院现有高中职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年承担社会在职培训一万人(次)以上。已成为一所文理兼招,理科见长,高中职并存,职业教育与职工培训并重,有钢铁冶金特色的高职院校。预计“十四.五”末期在校生将达到8000——10000人的规模。
学院目前共有在册教职工378人,其中具备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职称的副高级以上教师122人,讲师117人。
二、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教师类人才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与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专业、人数)
拟计划17个专业大类招聘专业教师33人,详见附件1: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外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护理类专业,高铁、航空服务类专业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5.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五、招聘人员待遇
1.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暂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从试用期开始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初定工资基数,加最低保障工资,试用期结束之后,按照学院岗位聘任正式职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待。工作满一年(12个月)可以通过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硕士、博士毕业生除了享受包头市政府当年制定的人才补贴政策之外,博士毕业生额外享受学院制定的奖励2万元的人才补贴政策。
六、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 6 月 9 日至2022年 6 月 17日,公布时限为9天。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 6 月 18 日8:00至2022年 6 月24 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符合条件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nmg/05btsvc/)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外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二维码标识);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成绩单及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下载附件3,填写完整并张贴本人照片盖章后上传图片);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岗位要求条件的2年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原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并盖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和2年以上社保缴纳凭证;
⑧近期蓝底1寸免冠电子照片;
⑨技能等级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如报名系统出现相关技术性问题,请咨询: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5.资格初审公告:
1.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2年6月24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2年6月24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报名系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6月25日17:00前)资格审核未通过及未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6月25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初审通过后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二)笔试、面试
为统筹做好招聘笔试、面试防疫工作,保障应试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根据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考生“鹿城健康365健康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须准确显示采样时间,要精确到小时。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来(返)包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还须持有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防控措施突然发生变化,需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更改笔试、面试形式,也可能存在笔试、面试甚至招聘工作取消的风险,敬请谅解。
1.笔试
笔试以考察应聘者基本能力为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80%,其余占20%。
笔试方式:采取线下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结合各专业报名人数,原则上按照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低于1:3的专业,视笔试考试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开考。
笔试时间地点提前14天在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程序须履行抽签登记,按顺序依次面试,当场进行成绩评定及登记汇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包括基本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20分钟/每人,面试满分100分。各面试考核组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内容采用说课形式,说课章节由考官于考前一个小时从专业课教材中抽取一章节,发给考生备课半小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专业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各专业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进入考察和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并同时安排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核综合素质,认真核查应聘人员档案,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材料,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5.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评定以及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之后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监督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相关规定,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并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报名开始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及时间安排在学院官方网站适时进行发布,应聘人员请注意上网关注,以免造成延误。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老师 15049301204
监督电话:0472-289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