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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2-06-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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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下半年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度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二楼西侧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

  二、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二寸渐变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两张。

  3.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有关证书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认证报告,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7.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注明入党时间。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2)各1份。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该岗位未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依次递补。考生所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沟通不畅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生“青城码”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来(返)呼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还须持有落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2.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

  (2)“青城码”非绿码的。

  (3)2022年5月19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 2022年6月2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6月2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6月9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考生,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区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出所在盟市。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不少于24小时)备查。

  (四)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与驻点医疗机构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

      附件:

  咨询电话:0471-5680805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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