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同学们所熟知的,在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中,作为法律基础知识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会进行考察。今天就法律基础知识中刑法的部分内容进行解题技巧的梳理,希望能帮到同学们。刑法知识是大部分同学最感兴趣的科目,但是考试中得分率却不是很高,特别是刑法分则中对于具体罪名的辨析,今天就帮助大家梳理一下不同罪名之间的区别,帮助同学们在考试中迅速解决案例题。
行为模式公式:针对不同的罪名,其客观方面的行为模式是不相同的,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在学习中,尽可能把握住不同部分,不一定要对于行为模式进行全文背诵,可以采取类似小公式的方法进行对比。
方法讲解:接下来我们用常考的几个罪名进行展示,如何用行为模式公式,快速记忆知识点并做题。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对方无法反抗+行为人取得财物)
2.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财物暴力+对人身有危险)
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他人占有的财物+和平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
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欺骗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遭受损失)
上述罪名存在共性,都是财产类犯罪,且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需要记忆有所区别的点,做到事半功倍。
例题1:小李和小王两人是生意伙伴,一天小李邀请小王去自己家吃饭喝酒,酒过三巡,小李有点醉了,在谈话过程中小李无意透露了自己家有大量现金存款,这使得小王起了不该有的心思,回到家后便计划怎样把小李的钱悄无声息地搞到自己手里。过了几天,恰逢小李妻子出去旅游,只有小李一人在家,小王便带着一瓶茅台去找小李喝酒,小李热情招待,几杯酒后小李起身去上厕所,小王拿出自己提前准备好的安眠药倒入了小李的酒杯里,小李喝完酒后便陷入了昏睡,小王在小李深睡时将其大量钱款全部拿走。对此小王构成()
A.侵占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盗窃罪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抢走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关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是指为了当场占有财物,而采用的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即丧失反抗能力)状态的方法。典型的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等。这些“其他方法”在本质上和暴力、胁迫一样均能压制被害人的反抗。题目中小王采取用安眠药使小李进入睡眠状态,在构成要件上符合抢劫罪。因此,选择C选项。
方法应用:这道题目的难点在于BCD三个选项,难以区分是抢夺还是抢劫,是抢劫还是盗窃。因为题干中的小王存在着取财行为,而三个罪名都有取得财物的共性,因此要具体区分行为模式。抢夺罪:对财物暴力+对人身有危险;按照行为模式类区分,抢夺罪要求对财物暴力,题目中小王并未对财物实施暴力,而是以其他手段作用于小李,因此可以排除。抢劫罪: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对方无法反抗+行为人取得财物;行为人小王存在“其他方法”对小李实施压制,使其无法反抗,进而取得财物,符合抢劫罪的行为模式。
盗窃罪:他人占有的财物+和平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这个选项干扰性很大,因为很容易走入误区,就是行为人小王的取财行为似乎是平和手段,因而选择了该选项,但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的行为包括模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此处则是“行为人使用其他方法”,典型的其他方法包括昏醉型抢劫和拘禁型抢劫,这两种手段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因此而取得财物,当然是抢劫罪。
总结归纳:此处以刑法分则个别罪名进行列举,为引入一种行为模式公式这一方法,并非穷尽,同学们在后续的学习中,可以尝试使用该方法,对于考试中可能考察到的罪名都用这种方式去总结行为模式,更快地做到区分此罪与彼罪,做题时也能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