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拟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9人,其中乌兰镇社区招录27人,棋盘井镇社区招录51人,蒙西镇社区招录11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报酬待遇及经费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实施方案》规定的岗位与等级执行。此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绩效考核,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一)工资薪酬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实施方案》规定,试用期内每人每月按3772.8元核发工作报酬,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按4192元核发工作报酬。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每两年根据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联动调整。
(二)社会保险
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三)经费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待遇所需经费,纳入旗财政经费预算,确保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待遇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资金足额到位,对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按现行有关规定解决。经考核合格,符合纳入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的,按照相关报酬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