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一般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
10.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