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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秋季中小学认定其他注意事项

内蒙古华图 | 2021-11-0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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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秋季中小学认定其他注意事项已出,全区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7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7日)。华图内蒙古教师资格招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秋季中小学认定其他注意事项相关内容。

  2021年内蒙古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认定材料,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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