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辅导员拟聘用人员补充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实施方案》规定,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拟聘用人员闫冰进行补充公示。
一、 公示信息
姓名:闫冰,性别:女,准考证号码:1115081401818,报考岗位:辅导员岗位3(项目人员),笔试成绩:69.33分,面试成绩:71.0分,总成绩:70分,岗位排名第三(岗位计划录取3人)。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
三、有关要求
(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内蒙古财经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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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