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阿拉善盟事业单位招聘276名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组织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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