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字〔2021〕23号)要求,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笔试和面试(试讲)成绩,综合确定拟聘任“特岗教师”初步人选共1149人,现将盟市报送的拟聘任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聘任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4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果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教师工作处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属实,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71—2857005(兼传真)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xlsx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