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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法检系统招书记员考试简章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1-05-3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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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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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法检系统招书记员考试简章

  考生一直在等待2021年内蒙古法检系统招书记员考试简章,终于有消息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决定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考生可以点击下方图片预约2021内蒙古书记员考试简章职位表。更多有关2021内蒙古书记员考试的相关信息关注内蒙古华图!

  图兔为考生整理了2019内蒙古书记员考试简章的相关内容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一、招考人数

  全区法院系统计划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共计1291人,其中,蒙汉兼通职位190人。

  “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审判工作;

  4. 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1年9月12日之前出生,1983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参加2019年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并已被聘用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考试聘用程序

  考试聘用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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