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补充的公告
针对“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发布后考生大量咨询的问题,现对乌海市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作部分补充,现公告如下:
1、关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3号)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关于2021年7、8月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能否报考项目岗位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253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于截止到报名之日前,2021年7、8月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且未进行考核,不符合本次“项目生岗位”的报考条件,无法报考“项目生岗位”。
3、附件1中2021年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党群部门) 序号14的“乌海市市直机关党员教育服务中心——管理岗位——科员”一岗,其他条件改为“普通岗位;中共党员”。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