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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兰察布集宁师范学院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集宁师范学院 | 2021-05-1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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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注意事项: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无误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提交相关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报人事处复核,复核合格后,学校将材料报教育局审核。

  (三)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到集宁区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体检,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表反馈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学校人事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我校2021年能够按时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只能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专业要求: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和所学专业相同;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蒙古学学院蒙语授课学生汉语普通话水平必须三级甲等或以上;汉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申报人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请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五)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8日。

  三、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交给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到学校人事处;

  (二)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大头帖、快照等均不接受,所交照片与网上申报电子照片、体检表照片必须一致)。

  四、其他事宜

  (一)尚在处分期内的师范类毕业生不能申报教师资格证(处分名单由学生处提供);

  (二)非师范类毕业生请关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官网,具体申报事宜详见《乌兰察布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2021年本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补报。

  联系人: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74-8989035

  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pdf

  附件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1年春季学生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jntc.nm.cn/info/1048/12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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