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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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考职位
(一)引进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327人,其中市直865人,旗县市区462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下列人员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3.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免费培养协议)。
4.区内外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3)。
二、2021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问答智库
有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2017至2019年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通过后拟聘用自动放弃的人员。
4.近5年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2021乌兰察布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指南
【例1】小贩甲在路边叫卖:”中华香烟,10元一条。”顾客乙欣然购买。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解析】此题是典型的陷阱题,很多同学一看到有欺骗的行为就认定为可撤销合同,但忽略了题目中是贩卖假烟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是直接无效的行为
以上内容来自2020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供考生参考,具体考试信息请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