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招聘职位表
招聘数量及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员: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查看)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3.“蒙汉兼通”人员。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综合应用能力》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报考者“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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