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公司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示及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研究,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网站(http://nm.tobacco.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需提供齐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和所签订劳动合同条款执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90日内无法查实,反映人也不能提供进一步证据材料的,可先予录用,但事后查实的,即使已经录用,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报到时未同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和报到证。
2.报到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
3.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拟录用人员一般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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