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核,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0482—8267670
附件: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名单.xls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www.xingandj.gov.cn/gonggao/2020/1201/311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