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16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1.《学校财务人员和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项目人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和《锡林郭勒盟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锡林郭勒盟开展2020年度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16人,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91人、学校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校医)10人、学校财务人员10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条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校医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2年11月30日之前,1979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学校财务人员和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11月30日之前,1984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户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报考护理、学校财务人员和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下同)。
8.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护理岗位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本次招聘被聘用到护理岗位的人员,尚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1年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锡林郭勒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校医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校医招聘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