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我院于2020年11月18日全天对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工作。部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经电话联系确认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递补11人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乘坐27、31、53、63、66、72、88、102、20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471-4935351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列入编制)资格复审公告》(医院官网http://www.nmgsyy.cn/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关于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列入编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nmgsyy.cn/kszp/202011/t20201119_37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