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兰察布凉城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县工作安排,现就全县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网报时间
2020年11月9日—11月18日
三、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凉城县的人员。
(二)持有凉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驻凉城县部队现役军人。
五、认定资格范围
户籍在凉城县及持有凉城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六、专业要求
申报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确认地点:凉城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师资股(201室)
八、认定条件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 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已于2019年底作废,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2017年和2019年各考取一科或2018年和2019年各考取一科的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初等)合格证书的,其成绩在本次认定中有效。
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汉语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内教语字﹝2014﹞6号)要求,汉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幼儿园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九、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师范类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3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5.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档案封面(附件)目录顺序整理成册,自备档案袋1个,封面贴在档案袋上。
十、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办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工作人员会打电话通知,请各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保持电话畅通。
十二、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请于12月20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凉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201室)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0474-4217220
凉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凉城县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angcheng.gov.cn/information/lcxzf11562/msg3108057810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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