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现就我旗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乌拉特中旗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二)持有乌拉特中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乌拉特中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层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
2020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旗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 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并取得相应莘级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申请人下载《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到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查结论且加盖公章。
(六)政策要求
1.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2.其它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请登录巴彦淖尔市教育网按市教育局《2020年秋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程序办理。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凡在我旗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二)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 11月19日8:30-11月20日17:00.
现场审核地点: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人事股(2009办公室)(三)非师范类专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0年 11月23日下午3点
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
通过乌拉特中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告知(请所有申请人员扫码进群)。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上交代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需上交代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联系电话: 0478- 7978166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
凡在我旗2020年秋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在 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www. jszg. edu. 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员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
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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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
2.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
考生需提供“健康码”(关注“巴彦淖尔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在服务主页“健康码”菜单中选择“预检分诊”,按步骤进行“新冠肺炎防控健康码”申领),测体温正常后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同时必须由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在我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驻乌拉特中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 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5.体检合格证明。
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一份,必须由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出具。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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