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
2020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职位|报名汇总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前在呼伦贝尔人才网上公告。
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拟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非内蒙古户籍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
(7)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8)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联系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9)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非列编人员但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10)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