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工作已结束,根据《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对通过评估人员名单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0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0482—8267670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对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通过评估人员名单公示的补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gandj.gov.cn/gonggao/2020/1009/306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