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范围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1:1进入招聘计划的考生(体检、考察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
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2020年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5日早晨7点
地点:包头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41号),集合地点为外科大楼门前。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生、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及黑色中性笔一支。
(二)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两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
(三)体检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不得隐瞒。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验,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事先应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出示电子健康码(鼠疫、新冠肺炎两个码,健康码申领流程见附件2),请入场前提前准备。考生在进行体检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六)请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和引领人员的指挥。体检期间考生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或使用通讯工具与外界联系。
(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每人500元,考生可提前关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众号(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3),体检当日挂体检科的号并网上交费。
(八)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察事宜
考察由市监委、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调阅档案、函调了解、单位走访、现场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请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考生,自行下载《包头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4),并于2020年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将政审完的相关材料交至市公安局综合馆一楼(市公安局大楼后院)。
请考生密切关注包头市公安局官网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
包头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日
原文标题:关于包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rsj.baotou.gov.cn/gggs/512949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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