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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工调整劳动争议仲裁院招聘条件等公告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0-09-10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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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工调整劳动争议仲裁院招聘条件等公告

  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已结束,因劳动争议仲裁院有2个岗位(办案辅助岗2、办案辅助岗4)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放宽劳动争议仲裁院岗位招聘条件,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延长报名时间。

  一、报考条件及岗位调整情况

  (一)增加劳动争议仲裁院岗位招聘专业,具体增加专业分别为:本科专业增加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代码0501)和公共管理类(学科代码1204);研究生专业增加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二)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计算机等级证书报考者,不再限制专业。注:计算机证书等级及取得时间在报名填表时写在个人学习经历栏内。

  (三)男性报考者驾照取得时间为上岗前,上岗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院各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办案辅助岗2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办案辅助岗1,办案辅助岗4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办案辅助岗3,调整后的办案辅助岗1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办案辅助岗3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

  二、报名时间

  劳动争议仲裁院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2日17:00。

  三、报名不成功人员可继续报名

  在本次招聘中,报考社区工作人员和“接诉即办”平台指挥调度岗位报名不成功人员,可继续报考劳动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岗位。

  附件1: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调整后岗位表

  新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原标题:关于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调整劳动争议仲裁院招聘条件等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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