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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巴彦淖尔临河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临河人民政府 | 2020-08-1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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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巴彦淖尔临河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司发[2018] 27号)文件精神要求,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单位:

  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

  二、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专业知识。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和信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3年以上调解工作经验。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依据《人民调解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聘用。

  (四)政法机关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或者具有法律知识且业务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优先考虑录用。

  (五)年龄:25周岁(含25)至65周岁(不含65)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聘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受过行政、治安以及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纪律处分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四)因受惩戒被免除职务的;

  (五)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四、新录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31日。(非工作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河区司法局基层股316室

  地址:临河区汇丰办事处帅丰街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专职人民调解员申请表一式三份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4张。

  联系咨询电话:0478-8921568 联系人:娜仁其其格

  0478-8921586 何欣迪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调解员申请表

  20200811114113_11.doc

  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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